日本地震海嘯引致核電廠爆發,
不知是誰的惡作劇,還是另有意圖,
傳出吃鹽可防輻射,我們中港澳三地的同胞,
竟然不分就裡,齊齊排隊搶購,
更甚是「盲搶鹽」者見鹽買不成,
以「咸」為「由」,連鼓油也狂買一番,
店東們見有利可圖,亦順勢將鹽價提高……
如此失禮,又豈是民智未開和自私自利所能概之。
我想說︰即使食鹽真的可以防輻射,
大家不是應該同舟共濟,救人要緊,
怎麼還要囤積「解藥」,何況香港離輻射還遠。
好!就當「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買藥自救」不為過!更想不到的是︰
這班排完隊,買了吃不完的貴價「藥鹽」後,
才發現誤信謠言,聲稱自己無辜受騙了,
說要維持消費者權益,說要退鹽去也……
吓!是我聽錯了嗎?
這不單只是無知、民智未開、自私……
而是無賴兼且不可理喻哩!
不談鹽販加價賣鹽是否合理,人家明碼實價,
又沒有刻意欺騙(雖然我亦不認同鹽商的做法),
倒是「盲搶鹽」者誤信謠言, 怕蝕底,
完全不負責任,大放無賴撒野,
更大言不慚地說是消費者權益的大道理,
聽說還要集體追究奸商的責任……
法治有四個層次︰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和責任/義務,
總不能處處只想著將自己的利益極大化。
儘管每種制度都有漏洞,但有根據總比無根據好,
既有法可依,依法而行是最基本的要求;
至於義,是指合宜,恰如其份,事之宜也!
倒是見今日的人,想這樣時就說這個,
以這個身份;當這身份不利或理虧時,
又用另一個身份,將私利算盡,因私忘公,
罔顧其他人的福祉及感受,因為這是權益嘛……
該履行的義嗎?早就埋於天地!
看著這個世界隨己意縱橫於「法」與「義」,
是非公理變得晦暗不明,我越來越迷惑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