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 星期五

情人節

日前,跟林先生相約看電影,並不是因為這是情人節,而是因為只有這天有空,兼有part-time開舖吧了!新戲院座位非常舒服,早場又只需$30一位,抵睇!

從來不看重情人節,原因有幾︰一則覺得社會太渲染;二則將感情和金錢掛帥,似乎連感情都淪為商品;三則見人人如是,太形式了,連愛都變得狹窄和膚淺。

最近看到一電視廣告,內容大抵說一對男女爭執,並表示對方不關心自己,但雙方各自增加信用咭的簽脹額,互送對方名貴禮物,最後大家面露笑容。雖然這只是一則廣告,但卻令我想到︰怎麼一切都彷彿本末倒置了?!

其實,感情是非常個人的事,真不明白,為何變成做show般,要公開上演;更爭相做一些門面功夫,以便show quali。當然,我不反對別人慶祝,只是我覺得重點應是情,而非物、更非其他人的眼光。

記得當年初拍拖,我於情人節前第一件事要求他做的事就是「不要送花」,太浪費,對我而言,也毫無意義,情人節拿著花在街上行,我反倒覺得非常尷尬。

記得一次跟三位舊同學晚膳後在九龍公園閒逛,期間,一位伯伯拿著花兜售,其中一位舊同學買了一枝花給我,這次,我欣然接受了。我跟這位舊同學相識廿載,絕無半點男女之情,只見賣花的是一位老伯,時間又晚,我相信這位朋友出於風度,也出於對伯伯的善心,故送花給我。

基本上,我對所有情人節都全無記憶,除了一個......

當年剛跨進社會的門檻,也適逢港人倡導支持內地山區孩子「人人有書讀」之時。情人節前夕,我忽發奇想,不如做一個「人人有花收」行動,於是我不動聲色地買了很多盒「花」,於情人節當日送贈各同事,不論男女老幼..........................一人一盒「百福豆腐花」,這個情人節,我到今天還記得,因為現在回想起來,仍覺得很好笑,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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