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到訪日




















今天是「到訪日」,一早我的小甜心小嵐嵐和她媽媽先「進場」,小嵐嵐是第一次到書棧,上次她還是待在媽媽的肚子裡;午飯時間,canning、stephanie、婉雯、阿佩,竟不約而同時出現在書棧,一時間,書棧竟聚集了我一班好朋友,感覺好熱鬧!不過,我的一顆芳心基本上已被小嵐嵐奪去。各位好友,請不要見怪,也請見諒!

晚上,曉紅帶著軒軒和雞蛋仔到來,跟我道她和手提電話的孽債;見她猶有餘怒,我還是少說為妙,免得火上加油。

又看見樓上的小女孩嘉嘉進來,展現她一身巫婆的打扮,令我無端想起去年萬勝節在書棧發生的一段奇遇!當日有一位從美國來港工作的中國女孩,她在附近的酒店下榻,路過書棧,便走了進來;我們在書棧暢談甚歡,期間樓上有兩位外籍小姐妹進來,這位從美國來的女孩問我有沒有看過"charlotte's web",我說有並順手執起這本書給她,她說很喜歡這個故事,隨後,她更蹲下來跟她素未謀面的外籍小女孩介紹這本書,表示很希望小女孩讀這書,最後,她竟送贈兩位小女孩各一本書,當然,其中一本就是charlotte's web。當晚,我更跟她一起在書棧吃外賣,她告知只在香港工作一星期,11月5日便要返回美國,我倆相約兩天後一起看電影,只可惜我當晚頭痛而她也要開會,故只能取消這個約會。

11月4日,我嘗試聯絡她但不成功,故當晚唯有到她下榻的酒店找她,希望跟她道別,只是她外出未返,只能在酒店的接待處留下隻字片語,送別這位一面之緣的異地朋友。想不到,我翌日早上開舖時,鐵閘竟跌出一張米埔的post card,原來她在11月4日去了米埔,並於當晚將post card放在我鐵閘上,跟我告別。原來我們竟然在幾乎同一時間在對方的地方(我在她下榻酒店的大堂,她在書棧門外)做同一樣事情--寫message跟對方告別。so interesting & special!

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別了!別了!

家中的蘭花自年初盛放後,一直只見綠葉,最近它們似有開花之兆,我滿心期盼等待它們再一次怒放。今天經過花墟,順道買買花肥,卻發現一間專門賣迷你蘭花的小花店結業了,門口貼滿了招租售舖的廣告;記得以前曾向店主討教過種花心得,心裡不禁若有所失,也為這間可愛的小店婉惜。本想買一兩棵小植物回家,卻怎樣也提不起心情,唯有打道回府吧!

20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過馬路,要小心

昨天跟朋友午膳,經松山道趕返書棧的途中,被人叫住,原來是我在紅燈趕過馬路時被「守候」的警察發現,其實,松山道是一條很短的小路;不過,既然有紅綠燈,小市民如我也應守規則,被逮過正著,即使是小路一條,也是活該!那位警察在路旁登記落簿,我應他的要求合作地交出身份證、講出電話地址,只道我有點拉肚子,請他快一點;這位警察也算友善合理,我被逮著是我犯規在先,他只是執行職責,我也沒有什麼可怨的。

只是約一兩分鐘後另一位警察行過來,開口就教訓我,第一位警員替我說我正拉肚子,但第二位警員卻繼續他盛氣凌人的「教訓」;我覺得這第二位警員的表現很狂妄,也很不合理(表現得「理直氣壯」並不一定真的有理和盡責),既然已有一位警員執勤處理我這樁小事,他理應可做其他「有意義」的職務,但他竟在當值期間,特地行過來湊熱鬧又借勢向我這一個毫不反抗的女子發洩,實在有點過份。我不知道這第二位警員是否當值當得悶,見有機可乘,便以我為他的發洩對象,又或小男人想表現氣慨 ,以為自己「高言闊論」的樣子很酷!

其實,被警察逮著可不是什麼光榮的事,但我記下此事,目的有二︰
1. 提醒各位以後過馬路要小心,有錯便要認,畢竟,小市民也理應遵守交通規則;
2. 我想請各位警察先生和政府「公僕」盡忠職守,在我的事件中,我對逮著我的警員全無意見,我犯錯在先,他只是執行職責而已,他的表現也「恰如其份」;但至於第二位警員,我就質疑他有僭越的嫌,濫用其職權和浪費「警力」罵人。

小市民小意見,講完!

20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

山頂一遊


重陽假期,約了幾位朋友到山頂行行逛逛。十時左右,纜車站已大排長龍,無法啦!假日嘛!唯有....等....
在行山的路徑上,很多人帶著狗隻同行,嘩!好多好可愛的狗狗呀!順手玩玩摸摸,有趣有趣,但最好「走」口水!真高興遇到一隻靚靚的白色「大毛」(自我幾年前看過「大毛&coffee」一書後統稱這種狗叫「大毛」),這隻「大毛」好fit好有活力呀,不像我在覺士道見那隻懶洋洋的「肥大毛」。
又看見一棵super大榕樹,它有很多很長的氣根,充滿了生命力,又樹大好遮蔭,見到它的陣容,實在不得不為它停下腳步,拍下它的雄偉蒼勁。大自然真是既可敬又可畏,只可惜老被人過度消耗,希望大家都懂得珍惜愛護,不要隨意浪費和破懷。

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

媽媽的生日




昨天是媽媽生日,我提前在下午六時許收舖,到甜品店提取早前特別預訂的兩層蛋糕,有圖片看,是不是很吸引呢!But...for your eyes only!呵呵!

在飲宴期間,三姊過來跟媽媽親親抱抱(記憶回帶......早幾年我開始跟媽媽親親抱抱時,姊姊們總是在旁笑著對我的行徑表示眼寃,不過今時今日,大家都似乎不大介意做這些以前認為眼寃的行為)。媽媽隨後跟旁邊的老街坊笑道︰「這傻妹」,老街坊說︰「女兒都長大了,一家人開開心心真好啊!」是呀!四代同堂,一家人可以開開心心,其實已經很幸福了。

不過,席間的主角並不是生日的媽媽,而是兒甥孫小嵐嵐,她雖然只有11個月,但卻肩負著大眾公關的使命,在太婆、阿婆、阿姨、姨婆、舅父仔和其他親戚街訪之間被人抱來抱去,單是拍照也拍得呆了。幸好,我還可以捉緊時間,在她仍然活潑興奮之際,跟這個小甜心拍照!小嵐嵐還騎只有六歲舅父仔的膊馬!

離開酒樓時,二兒甥女文文抱著小嵐嵐邊行邊玩,肉緊地對著她說︰「哈!阿姨好愛你呀!」是呀!小嵐嵐!我們都很愛你呀!你一定要做個小乖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善善良良.........你長大後記得要照顧爸爸媽媽、公公婆婆、太婆和一班姨婆呀!

2007年10月12日 星期五

講故事的清晨

又到了星期六,由於故事姐姐kirstie&kitty有事,我臨時頂上,並隨手找了幾本故事書,跟幾位小男孩講起來。可能全是男孩子和同齡吧!小男孩表現得很興奮,連平日很少說話怕怕羞羞的harold也很雀躍,幾十分鐘很快過去;有位小男孩說想聽多一百個故事,當然不可以啦,我會死的呀!我隨即扮了個鬼臉!其間有位walk-in的家長,問可否單獨為她的女兒講故事,不大可能吧!我開設故事時段免費為孩子講故事,是想培養孩子的閱讀興趣,學習如何與人相處,希望為他的生活注入一些正能量;我期望成人能理解,不要視一切為必然,也嘗試反過來為別人想想,畢竟,成人世界待人接物的態度和處事方式也直接或間接影響著孩子的價值觀呢!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兒童事工

閱畢沙浸梁牧師就兒童事工的分享,頗有同感。自問不是牧者,也不是什麼教育界人士,雖曾執掌過主日學部,但實際教主日學的年資並不算長。不過,我倒想就我跟孩子的相處、在教會的事奉和主日學的經驗裡,談談自己的體會。

孩子是率性和憑直覺的,他們很仰賴成人,很重視關係,也很容易感受到誰是可親近的;這些關係和感覺,當然不是每季教三數堂主日學便可建立,而是需要在主日學課堂以外投放更多時間和關注。其實,在上主日學之前和之後是一些很珍貴的時間,老師(即使不用當值)可利用這些「缺口」跟孩子建立關係和感情。在其他的日子,也可按情況跟孩子的生活「連線」,為他們禱告。我相信關係是絕對需要用時間和愛心點滴建立,無可能一蹴即就。無容置疑,每個人都有時間空間的限制,也無一個人能同時兼顧多人和多樣事情;但假若每一位老師均能在生活裡特別集中「關顧」某一批孩子,相信孩子是感受到的,儘管有些還是會表現得較反叛。

在教學配套方面,我覺得可以設立一個有系統的主日學教材資料庫,一方面可以支援老師,另一方面也可以集中資源,避免浪費。記得當初做主日學老師,自覺有很多缺欠,每一次負責主日學之前都要花很多時間思想如何吸引孩子,做什麼手工;希望在引導他們認識天父之餘,也能夠渡過愉快的主日清晨。但事實是,自己的料子有限,又未結婚(無一些現成的工具參考)、資源又不足,往往比人花更多精神時間和心力也未必能達至理想。我相信有系統的主日學教材資料庫可以給有心人(特別是新任教的)一點支援和啟示!也許,在建立資料庫的同時,也能提高人的創意思維和建立人的心呢!

對主日學而言,孩子是重要,但斷不能忽略老師。香港是一個忙碌、充滿引誘和競爭的城市,這是客觀的環境,信徒並不能「豁免」,極其量只能改變心態,仰賴神恩!很多信徒平日要面對工作、學習和家庭壓力,在主日甚至平常的生活裡,更要兼顧教會的事奉。雖則常言道︰「事奉是滿有喜樂」,但人總是人,總有一定的限制吧!即使事奉真是滿有喜樂,也不代表人不會累,不會有灰心失望迷惘的時候。我認為,要突破這個困境,信徒要有使命感,在生活裡牢記並活出聖經的教導,這是pre-requisite;但也需要肢體、教會和同工的支持和協調。 我覺得要主日學(其實也不只是主日學)更有生命力,加強老師之間的凝聚力和對教會之向心力,是一個不二法門;當然,要如何加強,還是要多方面的溝通、包容、努力和配合!

不要笑我癡人說夢話,一切從心出發,同心邁步同往...一個大同的世界,每個人都盡自己本份,也愛人如己,以生命影響生命,該是多麼美的烏托邦!

2007年10月9日 星期二

「全方位學習」

跟朋友午膳,他正籌備出一本全新的雜誌,內容是針對年輕人,希望從生活不同層面多角度切入學習的元素,從中開拓年輕人的視野和提高中英文水平。我覺得這構思很不錯,但要貼近年輕人的感覺,不要太硬,又要避免老土,就頗有難度;談著談著,他問我可否思想並策劃其中約20頁的內容,老實說,我從未搞過雜誌,更準確一點,我也不是什麼文化人,極其量也只是一個天真的愛書人和一間小書店的大打雜吧了。不過,這個建議我也很有興趣,可以有許多想像和發揮空間,又蠻有意思!好!接受挑戰!

回到書棧,part-time妹妹仔說有位太太抱著一位約兩歲的小妹妹來過,還留下一瓶熱湯給我,不用猜度,一定是人客Meimei,心裡泛起一陣甜蜜(其實也不一定是男女間的情愛才可以有甜蜜的感覺),她是一位很溫文很有教養也很細心的朋友(哈!認識我的人大抵即時會說跟我很不同呢...shut up...有時我也很溫文,特別是睡覺時...),她會在聖誕節、情人節送來一些小禮物,到書棧買東西時更不許我打折扣;她知我講環保,不喜歡浪費,打掃家居時發現有些不合用或我有需要的物品,也會問我是否合用。開店以來,很感受到天父給我的關顧和體貼,祂總是讓我踫到許多人間天使,both realized &/or hidden ones,讓我得以享受滿溢的濃情厚意!我知道這些都是恩典,是我額外的bonus,of course,not in monetary terms!天父,謝謝祢!

溫存完畢,繼續思想我的20頁雜誌內容,唔...腦裡泛起一些人物,一些內容,或者還可以產生一些化學作用...好!二話不說,take action!我即時send email給朋友,將情況和一些初部的構思與之分享,看看他們如何反應?咦!有回應喎!good beginning!carry on...

2007年10月6日 星期六

九龍公園的清晨

零晨四時許醒了,隨手拿起昨晚未看完的小說讀起來,心情也很快進入書中所題到的「光明」和「黑暗」的狀態,畢竟,生活中也時有明暗混沌的交集。讀了個多小時,還是決定起來,到九龍公園逛逛。

記得上次清晨到九龍公園已是去年元旦,早一晚要負責教會的年終感恩會,當晚的心情黯淡,只是人在江湖,還是要顧全大局。當晚,也是睡得不好,於是便起來洗衣服、寫信、寫不甚提起的「日記」;還是太早,才六時許,便帶著泳衣到九龍公園游水。元旦清晨的九龍公園份外安靜,泳池裡也只有少數的公公婆婆,我想,我可能是「最年輕」的了,也難怪,這可是元旦,又是星期天,大部份人理應還在睡夢中吧。

至於今天清晨的九龍公園,到處都是一群群耍太極的長者,隨著節拍或音樂而活動身體;也有一些較年輕的,每個人都很從容。我隨意蹓躂,沒有特別的目的地,只是看看周遭的花草樹木,或明或暗的樹影,或老或少的人兒,偶爾也有畜鳥的鳴叫和老人的咳嗽聲夾雜其中。突然發現,原來公園裡有一種黃色的小花,狀似馬啼蘭,但卻小得可愛!只可惜沒有帶相機,未能及時為它拍下。不遠處,在地上有一顆顆墜落的「棗子」,我拿走一顆,算是為此行留下一點印記。

走出九龍公園的階梯,迎面是一排排榕樹的氣根,這些市區的老樹,似在有意無意間呼喚鬧市的人為它稍為停駐,欣賞它那久歷滄桑而又堅立不倒的氣慨。

2007年10月4日 星期四

世外高人@Madagasca

今年7、8月,跟朋友世外高人通電話,他正考慮是否到Madagasca做會計的工作,我覺得特別,但也不太意外,畢竟,這是他的專業,跟他愛浪蕩的性格也很吻合。

大概一兩個星期後,他告訴我Madagasca方面也有很多問題,公司要改聘他為GM;自問一向不喜歡干涉和左右別人個人的決定,但我聽後覺得非常不妥,我對他分享一些我的見解,他既毫無管理人的經驗,這個又是三殺位,當中涉及很多利益的矛盾,現成和潛在的陷阱,加上還遠在非洲,人生路不熟,法律的差異,非洲種族的特性和文化的分歧,以他的性格和背景,根本完全站立不住,故我力勸他不要接受這份工作。

當晚,我們談了很久,而他似開導我般,其實卻是開導自己,他解說很想儲一筆錢再去一段時間旅行(其實他之前也去過一年的旅行),又說現在預定最壞的打算,預準做得不愉快,也許不那麼差,就當賣兩年豬仔云云!我無法接受他的講法,我覺得他所說的工作得不愉快可不是最懷的,我最怕他一個人在當地身為GM,表面上看似高層,但實際卻是箭靶,隨時會跌進掙不脫的陷阱和險境,我並不是悲觀,只不過也完全可以想像這等事這等環境會有很多很差很差的可能,我怕的不是他要賣兩年豬仔,而是他人生安全的問題。只是,他不聽勸告,只著我替他祈禱(雖然他是佛教徒),我也拿他沒辦法。

上個月他終於飛往Madagasca,由於一直未收到他的消息,我email著他show up,他回覆道很不開心,面對很多問題,很多掙扎,在可見的未來也看不見任何曙光;但怎麼說呢?當朋友的現在什麼都幫不了,他在彼邦也唯有獨自承受,我也只能默默祝福他平安吧!

世外高人,記得一切要份外小心!更重要是要平平安安回來會你的朋友!

2007年10月3日 星期三

再遇AmourFantasia甜品店女孩

今年6月在書棧認識Venus,說真的,由於只見過一次面,其實也弄不清是那一張臉屬那一位人客;直至暑假我send電郵邀請人客當voluntary storyteller,她很快回應願意當義工,雖然往後我們有電郵和電話聯絡,在這些聯絡中大家也顯得熟落,但我還是未弄清她是「那一位」。直至某次故事時間,她終於現身,我才真真正正弄清楚這張臉,這是第二次見面。之後約兩個星期,有一次,她放工後到書棧,說很想介紹一位在附近開西餅甜品店的朋友給我認識,她覺得我們「很像」,於是便待我收舖,帶我去見她的朋友Helen。Helen非常熱情,說Venus自從第一次到過書棧後就經常提起我(反而是我的感覺有點奇怪),當晚,Helen特別挑選兩款她精心製作的甜品請我們吃,更揚言一定會到書棧探我。

今天約6時,一位女孩帶著另一位朋友到書棧,一進來便問道︰「認得我嗎?」呵呵!她就是兩個月前曾有過一面之緣的Helen,我們在書棧內談著談著,我發現我們對許多事情的看法、對自己的要求、創業和事情發展的計劃、跟人客的關係和感覺,都有很多共通的地方,所不同的或許只是「產品」而已!由於想法和際遇實在很相似,以致很多事情還沒有說完已完全體味到對方的感受,那種感覺真是很特別,別忘記,這只是我們第二次見面,上一次還只是見過短短的十分鐘。至於Helen帶來的另一位朋友Carman是Helen熟客,我們談得高興,她們更待我收舖後一起晚膳,我們有說有笑,甚至出現「互窒」和「夾攻」的場面,真想不到這分別是第一和第二次見面的朋友。

這些感覺,我一定會好好記住!

10.1國慶日

一早就被人客召喚到書棧取書,是住得近的好處還是壞處?我也弄不清。或許,每件事都是正反相對,又或許只是角度問題吧了。國慶假期,想離開一下慣常的空間,隨便那裡都好,於是,致電約給朋友BETTY午膳,她正在趕功課,還毫不客氣地「邀請」我做幫工,我當然不允...難得讓腦子休息休息,誓言只談吃喝,謝絕用腦。吃喝完畢,我隨BETTY回家,她做她的功課,我看我的書;想不到她家是雪糕屋,小休時可同時吃三款不同口味的雪糕,很不錯呢!她認為我要有適量的運動,建議由下星期開始逢星期三晚打羽毛球,由她負責book場,好吧,就此決定!健康的星期三,我也提醒自己︰「記得買羽毛球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