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9日 星期六

荒謬的要求

昨日一早到學校做本學年最後一個書展,
偏偏起床頭又痛,
荃灣商場舖又有野煩(緣由卻不在己舖!)。
上午十一時,
收到商場鄰舖致電,
由於他們舖的裝置在我店內設置,
說需要我們即時開門予他們視察喉管等事宜,
他們既無通知,
更不屬我店本身出現問題,
但說要來就要我等即時開門。
在可能的情況下,
我也願意幫忙,
但我身在學校展覽,
分身不下,致電同事,
卻又聯結不上;
期間鄰舖繼續來電,
最後提出一個要求︰
就是「先拆爛我的鎖,後補回一套新鎖給我」。
是不是很荒謬呢!?
不如說留一套我舖的鎖給他們,
好讓他們隨時進出,
又或不論開舖與否,
大開中門,讓他們隨便出入吧!
(我連對方的樣子也未見過呢!)
開店短短半個月,
已經試過兩次因為他店的問題,
要借用在我店裡燒桿,
弄至晚上十一時許十二時,
期間有次甚至試過沒有通知我!
我的同事不知就裡,
唯有留待深夜。
在商場經營,
遇有急事要應變無可厚非,
但假若次次也是因為別人的事,
而借用我的地方,
at我的cost,我的risk,用我的人,
還要24 hours on call(for他店的事),
真是怎樣也說不通吧!

6 則留言:

  1. 拆鎖?有無攪錯?!報警告佢爆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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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他說話很客氣,
    (故我也已盡量聯絡part-time返去開門)
    但他在短短一小時內不斷要跟他聯絡,
    要求也越來越過份,
    覺得好不合理,
    好無sense!
    整件事件,
    幫是「過份的」人情,
    不幫是道理,
    卻沒想到對方竟完全不考慮我等無端承受非自身問題而產生的風險、損失、傷害,
    更荒謬的是我根本不肯定對方的身份,
    對方只是在電話內說是鄰舖的負責人,姓x!
    我懷疑,是否每個party話自己個舖有裝置連接上我舖,
    事先既沒有通知,
    而我等不就能夠隨便提出拆我的鎖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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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咁後來點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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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事緣他致電有食環署之類的人來了,但喉卻在我這邊,我見他似乎很著急,也嘗試找人早點回去開門(當時離開舖時間還有差不多兩小時),但著實找不著。到他提出拆鎖的要求,我很愕然,覺得很不合理,我表示我的不滿,但最終仍不敵他的要求,口頭答允了(不要罵我,其實自己都覺得自己好蠢!)。與此同時,Part-time終於覆電,我請她即時乘的士返荃灣...我也隨即致電予那位人兄,著他不要拆鎖,告之我的part-time會打的回來,十分鐘後,他再來電問我的part-time去到那裡,這刻我真的無名火起,幫到「這裡」還是追迫至此,有沒有更離譜?!我心裡沒有按他的要求再煩我的part-time,繼續做我的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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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覺得都要向商場物業處反映下喎,邊有咁野蠻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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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們第二次被迫留到晚上十二時後我已反映了!
    我說明若要在非開舖要我們的同事留守或時要其他事,告之必須三天預早通知。
    這次鄰舖要求拆鎖事件後,我也再跟租務處反映,不可能次次都要我們無端在非營業時間開門給別人,回應那麼多無理的要求,我們也不可能24hours on call,他們最初還拖慢應我說:「做商場就會這樣,也會有些特發事,需要24hours on call」我終於lost my temper,說︰「你以公司立場如是說我無話可說,但將心比心,這半個月來所涉及的事件均是其他舖自己的問題,也完全與我們無關,我們不能每一次都承受別人引伸的問題和成本,與及由此再承受可能發生的風險...」
    老實說,有些東西其實都清楚不過,但有些人就是那麼自私和不講理,又或老油條般,只求當沒事發生,帶你遊遊花園,令人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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