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精神分裂

美國管理學家Peter McArthur有這樣的一句話:
「一個成功的企業需要三個人:
一個夢想家、一個企業家和一個婊子養的混蛋。」
好像很矛盾,卻又很現實,是很現實的道理!
箇中的辛辣,我大抵也明白和理解的。

我在想︰若企業由一人管理,要成功的話,
豈不就要自先我拆解,分裂成至少三種迥然不同的性格,
以便趨時度勢,應付多變的人和事。

如是推之,書棧就只我一人,要成功的話,
我就要先變成一個精神分裂!

這讓我想起岳不畢,他為了練成蓋世武功,
竟先自宮,棄親人、賤仁義,然表面上卻滿有道德情理,
一個不折不扣的偽君子,一個連自己都要欺騙的精神分裂。

人若賺得全世界,而賠上自己的生命,
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將靈魂拆開、分裂,哪一部分才屬於自己?哪一部分才算是生命?

p.s.我並不是否定成功的企業/人,
以上所言,只是偶然而發的聯想吧了。
因為無論人有沒有夢想, 都要面對現實,顧全現實,
有時更要撒野表態……所不同的,或許只是程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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